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券商积极配置公募REITs 多角色参与推动投资与投行业务协同******
本报记者 李 文
见习记者 方凌晨
截至1月18日,Wind资讯数据显示,目前已上市的24只公募REITs募集资金总额超过783亿元,总市值达842亿元。而就在几天前,第二十五只获批公募REITs——嘉实京东仓储基础设施REIT也完成了配售和认购工作,目前已进入上市流程。
作为有别于股债等传统品种的新兴金融产品,公募REITs颇受各大金融机构关注,而券商热情尤其高涨。
券商积极布局公募REITs
在目前获批的25只公募REITs中,险资和券商参与配售和认购的行动较为瞩目,其中券商身影更是出现在了每一只REIT的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中。
华安证券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2021年6月份第一批REITs上市以来,券商一直积极参与配置REITs,以发行规模最大的中金安徽交控REIT为例,扣除国有企业战略投资方及公众投资者外,券商的配售份额占比约54%。
最近的嘉实京东仓储物流REIT战略配售者中出现了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等多家券商及其资管参与的身影,网下投资者中更有开源证券、华安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等一众券商。
上述华安证券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表示,公募REITs收益稳定、风险适中、具有良好的大类资产配置价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组合风险、优化组合投资、增厚投资收益;此外,券商自营作为证券市场长期稳定的价值投资者,其风险收益特征与公募REITs产品的特点天然契合,在低利率等背景下,REITs试点4%以上的预期分派率具备较好的配置价值。
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战略研究负责人卫以诺认为,作为战略配置投资者,券商对于REITs产品分红格外重视,REITs分红不涉及除权除息且无需缴纳额外税款,这也是机构参与配置的重要因素。此外,REITs产品与券商各条线业务匹配结合程度更高。
卫以诺进一步介绍,REITs业务与券商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FICC以及自营具有较强的黏性,券商在财富端大力推进REITs产品的代销,可以提高券商大财富条线的产品丰富度;自营端,除了自身的中低风险配置需求,券商还会进行REITs做市商服务;资管端,拥有公募业务资格的券商资管子公司也可以进行REITs产品发行布局,丰富券商资管的创收。
对券商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上市REITs底层资产已覆盖仓储物流、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六大类。业内人士认为,公募REITs后续有望持续扩容,底层资产类型将更加丰富;与此同时,公募REITs上市常态化发行也有望加速推进。
卫以诺表示,积极参与并重点开拓REITs业务,将是券商2023年及未来实施大财富与大资管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而未来券商多角色参与REITs业务也对券商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作为REITs的管理机构、ABS管理人、财务顾问角色,全程以类投行性质进行项目管理,对券商的整合开发与发行、定价以及项目运作和投后能力等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高要求,而券商能否将自身拥有的各类综合业务牌照、储备项目和人才优势转化成业务能力,将是业务的“胜负手”。其次,作为网下询价机构认购REITs,券商需要具有较强的投资把控与分析能力,今后REITs供给势必会大幅增加,对于可能的产品不确定性以及收益波动,券商的风险识别、投资系统以及内部投研决策显得尤为关键。最后,在REITs代销以及做市商方面,要求券商改善产品宣传发行模式,提升交易择时管理能力。
华安证券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表示,券商多角色、多渠道积极布局公募REITs新赛道,需要注重推动投资与投行业务高度协同,形成有机联动。(证券日报)